么小经脉论,《药草杂谈》等她都没有看过。
关键是《千金方》和《神 农本草经》都是手抄本的。
“呀,宋大哥,这些都是你自己手写的吗?看来你很是用功。”沈安安心想,宋鏖的好医术,果然不像别人想的那样,只是简单的子承父业。殊不知,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有付出自己的很多努力。
“还好,这些都是我以前闲暇没事时抄写的。最近经常出门给人问诊,却是好久都没有看了。”见沈安安拿着千金方,十分感兴趣的看着,便道:“你若是喜欢,拿去便是,我家里有原装本的。”
“那这两本借我回去抄可以不,我抄好就给你。”原本沈安安还想着,要是跟佟掌柜学习,得买几本医书看看,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这几本医书得来全不费功夫。
这里的医书,肯定都是沈鏖经常看的,不然他也不会放在马车上。因为经常出门,所以放在手边备着,以便及时查阅。
“若是喜欢,就送你得了。这几本书,我都看了不下二十遍了,有的地方都能背了。”
沈安安不由暗自点头,果然像她想的这般。像宋鏖这种医学世家出生的孩子,那个不是从小都被浸在书海中。在别人眼里他们都是带着光环的,如果医学知识不扎实,或者不用功,稍微疑难一些的病症,就拿不下来,那可是要砸瑞芝堂的招牌。
粗略的翻看了一下,只见那医书上的字,抄写的字体十分端正。不过看得出来,这抄写的人,字体也是慢慢进步的。一开始时,那笔迹稍微略显稚嫩,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书写风格。但是越到后面,那字体越发端正。行文间也自成自己的风格。
第174章 交换手抄本(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