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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聚集了一帮人,他们非官非商,整天在一起,既不打家劫舍,也不效命官府,能挣钱的时候就挣点儿,没事的时候就喝酒,反正就那么混着,说得好听点儿叫自由职业者,说得难听点儿就叫混混。
不要小看这样的混混,承平时代他们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乱世里他们就是强人,混得好就是英雄,对他们来说,不差体力,不差胆量,只差机会。在这帮人里,刘备和两个人最情投意合,一个叫关羽,一个叫张飞。
母亲送刘备来求学,原指望他通过刻苦学习而改变命运,这个目的似乎没有达到。但刘备来卢老师这里读书,的确是改变命运的开始。
刘备成为卢老师的弟子,尽管未必是最优秀的弟子,但也与卢老师建立了师生情谊,至少是镀了金。学问没有多少长进,但结识了公孙瓒等人,对今后的发展帮助很大。
身长七尺五寸,两手下垂等到膝盖,能看见自己的耳朵。不爱说话,能善待下人,喜怒不形于色,喜欢结交豪杰,当地豪侠都争着依附刘备。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携千金,贩马来到涿郡,见到刘备,于是给其资助,刘备得以用来集结到很多人。
刘备成年后,身高七尺五寸(汉制,换算过来,约为172米),帅不帅不知道,可长了一双长手臂、一对大耳朵是肯定的,说是可以“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双耳垂肩,双手过膝,虽有些夸张,但绝对是个异人,却没多少疑问。不然动不动就拿出来吹嘘。
这种长相比较个性,甚至说有点怪异,放到现在,恐怕绝不会拿来夸耀。
胳膊长,适合当拉面师傅;耳朵大,那是阿凡达。
此家必出贵人!(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