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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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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四章 江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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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代起江湖就形成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东京梦华录提道,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以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

    “意思 我明白,可这东京梦华录……呵呵,算了,大叔你接着说卖眼药是怎么回事吧。”

    “真能打岔。”李牧野笑了笑,接着道:“这一行的人,走江湖的时候通常头戴皂色奇特高帽和橙色大袖宽袍,前后挂满绘有眼睛的幌子,斜背的药袋面更有浓眉精眸的一只大眼,众多的眼睛幌子,显示他江湖眼科郎中的身份。”

    “哦。”

    这个笨丫头,李牧野索性不理她怎么捧哏,继续说道:“这一行的人,有的是有传承真本事,更多的都是懵事儿的。”

    “给人瞧病的时候伸出右手,食指直立,拇指朝前,对着面前患者的右眼,似招似诀,这时候另一人物出现在那里,负杖挂葫芦,腰间插一柄破扇上有草书‘诨’字,头巾扎作冲天形状,身穿圆领青衫,衣角扎入腰带,白裤练鞋,袖捋至肘,有意露出手臂的点青,也就是纹身。”

    “卖眼药的问患者能看清那个字否,答浑,其实这个字读第四声,卖药人就说浑?这是看不得不真呀,于是葫芦里倒药粒给病人吃,然后再问什么字,又答浑,便再给吃药,如此反复,三钱银子一颗药丸,能卖出十两八两的。”

    “噗嗤!”小芬忍俊不住,道:“大叔又在拿人逗闷子,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病患啊?”

    李牧野道:“你倒想想,过去什么样的人更容易害眼疾?”

    “当然是读书人啊。”

    李牧野笑道

第两百零四章 江湖客(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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