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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红着眼狂奔的速度,快速,并不知疲倦的,陆锋可以肯定,就算是奥运会里的短跑,长跑运动员,在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都可能跑不过丧尸。
末日来临快两月了。
街道依旧是属于丧尸的,它们是城市中绝对的霸主,根本没有小说中,电影中,一周后就幸存者满街跑了。
要是这么容易,丧尸那么弱,跑的那么慢,感染根本不可能那么快速,人都不是傻蛋,是个人都能跑赢丧尸,谁会被咬?
巨人丧尸则会是更强,也就是说,他们陷入了难以想象的危机中......
扔掉笛丽热巴?
自己跑?
放在刚刚认识笛丽热巴时,陆锋不用考虑就会选择扔掉,现在,他沉默了。
(扔不扔掉,书友们。)
许久,陆锋心底有了答案。
“太靠近了。”
陆锋闭着眼,回忆自己当初选择这里时的心理想法,眉头一挑,低声自语道:“我选择的位置,太愚蠢了,经验太浅了。”
当初选择这里是因为对面就是银行,还有意外之喜的大明星位置!
到达这里时,陆锋才发现大明星的位置就在银行附近,应该就是那一栋酒店内!
的确,也只有最豪华的酒店,才是大明星的落脚处。
原本陆锋想从长计议,想看能不能找机会引开丧尸,一举两得,所以,落脚点就定在这里,奈何他经验太浅,没想到情况瞬息万变,他们反而陷入了危机。
事已至此,陆锋思维敏捷的思考解决办法......
第三十六章,人生中的第一次。(求鲜花,求收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