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跑去剪断电话线,这明显是画蛇添足。
破绽之二,他不应该用棒子打昏后藤。
首先,假如凶手来不及逃走,躲在一间办公室里,当今井两人去实验室时,他完全有时间趁机逃离。办公室和实验室不在一起,中间走廊拐个弯,凶手完全可以从走廊另一边逃走,不会等到后藤去打电话时,还留在走廊里。
其次,凶手不该用棒子打昏后藤。
凶手用棒球棒打死了鸠村,并且把那根棒球棒被扔在实验室的地上。在这种情况下,凶手又是用哪根棒子把后藤打昏的?
很难想象凶手会自己再带个棒子过来,所以,打昏后藤的棒子就是鸠村的棒球棒。
不过,虽然今井没有犯罪的经验,但是他很会学习。
我估计在宪兵队去731调查后,今井自己也在总结经验,他可能意识到把鞋袜直接从窗口扔出去还不够,还得做点手脚误导调查人员,所以在第二次作案时,他就用刀把仓木的鞋底割开,让人以为凶手要在鞋底找什么东西。
这是他的一个进步,但是,与此同时,他又犯了一个的错误,他不该用手术刀割破仓木的喉咙。
从仓木喉咙的伤口看,凶手只用了一刀,就割破了他的喉管,下手非常准确,说明凶手对人体非常熟悉。
而且,刀口非常小,说明那把凶器非常锋利,同时刀身不大,除了手术刀,其他的刀很难有这种效果。
熟悉人体,使用像手术刀一样小巧的凶器,这表明凶手不是一个医生,就是一个职业杀手。
就我所知,哈尔滨地区的职业杀手没有一个使用这么小的凶器的。
第四十三章 几个破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