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宇默默点头,继续说道:“我们作为国内的厂商,而且是一个才开始做自己品牌的厂商,最看重的就是销量数字,就是业绩。所以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公司可以想办法,前提是对方能找到足够的发票来抵账,这样我们公司在账面上可以以报销费用的名义来满足对方的要求。当然,如果说对方能找一家他能信任的公司来过账,那就更好。这样的话,对方想要拿钱,就让他和他信任的公司之间去弄,我们只管按照正常的出货价销售给对方找来的那家公司,再由那家公司销售给那个销售所在的系统集成商。”
王晨宇立即提出了质疑:“你说的后面这种方式可能会有些问题吧?系统集成商的老板肯定也会知道这种方式,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我估计系统集成商的老板会要求我们公司直接供货,那想要挣钱的系统集成商销售还没有办法,最终还得落到我们公司的头上。毕竟我们公司只是一个现在在市场上不知名的国内厂商,和国外的厂商是不能比的。”
蒋煜礼也有些无奈地说道:“所以现在的阶段,我只能说能够尽量避免出现系统集成商销售想要从中挣钱的事情,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公司做多了,账目是不好处理的。当然,如果以后我们的品牌树立起来了,也有了固定的代理商,那这样的难题就好解决了。”
王晨宇也很无奈地笑了笑,这问题其实有些无解,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老问题上面。如果不给系统集成商销售人员以利益诱惑,对方凭什么会死命向用户推销共利的数据存储产品呢?
可蒋煜礼的回答又是尽量去避免以利益去诱惑系统集成商的销售,那能将共利的产品销售出去就会非常困难。
第264章 业内潜规则(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