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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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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论煌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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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

    何也?

    水旱灾害乃天灾,人们没有办法改变,可是蝗虫却可以捕杀,只要捕杀殆尽,就不会影响收成。

    反之,若坐视蝗虫将田苗啃食殆尽而不敢捕杀,这不是人祸又是什么?

    不仅如此,郑国还指出了蝗灾爆发的根本原因——旱极而煌,更是大胆的指出,蝗灾之可怕甚于水旱灾害。

    水灾可以土丘、山石挡之,可以洼地、湖泊储之;旱灾可以井、河之水灌溉,哪怕衣衫单薄的清苦百姓,只要勤劳一些,也能减轻水旱灾害。

    唯有蝗灾最为可怕,并非一人、一家、一县乃至一郡可以消除,因为蝗虫是活的,可以迁徙,还会产子。

    纵然一家农户,努力将自己田间蝗虫捕杀殆尽,若其余农户没有捕杀田间蝗虫,那些田里的蝗虫,还会跑到捕杀蝗虫农户的田间。

    故必藉国家之功令,必以羣邑之协心,必赖千万人之同力一身一家,方能灭之。

    赵嘉看到这里,心脏就忍不住砰砰直跳,急忙开始翻看第二疏。

    蝗之所生,必于大泽之涯,然多雨水河流之地,却古无蝗也,故蝗虫所在必为骤盈骤涸之处。

    湖泽广衍,暵隘无常,谓之涸泽,蝗则生之。

    蝗出于此,必乃蝗虫传生者之地。

    故涸泽者,蝗之本原也,欲除蝗,图之此矣。

    (注释:湖泽,湖泊沼泽;广衍,广袤、空旷低而平坦的土地。)

    吾巡视各方,于大泽之旁,芦苇之地,苇之所生,水涯之畔,多见蝗之卵,故推测蝗为水种也。

    或言蝗乃鱼子所化,而吾独

第二百七十六章 论煌三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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