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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详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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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1年(宣德六年)因永从蛮夷长官司土司死后绝嗣,无承袭者而被改为永从县。

    1444年(正统九年)因施秉蛮夷长官司地区苗族反抗被镇压后,改设施秉县。

    正统年间流官势力已深入控制了安顺、普定,这些地区实际上已经改流。

    1497年(弘治十年)由于金容金达蛮夷长官司土官“何伦父子罪死”,改设流官。

    1612年(万历四十年)金筑安抚司土舍金大章请求改流,改金筑安抚司为广顺流官州。

    1628年(崇祯元年)在贵州宣慰司的宋氏洪边十二马头(水东地区)地区设开州(今贵州省开阳)流官州,水西地区安氏势力已经衰落,流官实际已控制了贵州宣慰司土司地区。

    明朝在四川的改土归流是从弘治年间开始的。

    1495年(弘治八年)马湖“土知府安鳌有罪伏诛”,遂改马湖土府为流官知府,但知府驻地以外的泥溪、沐川、平夷、蛮夷4长官司仍然是土司的势力范围。

    1573年(万历元年)明军剿平山都掌地区的水都、山都后,改该戌县为兴文流官县。

    1600年(万历二十八年)明朝在镇压了播州宣慰使杨应龙的反叛后,“分播地为二:属蜀者曰遵义府,属黔者为平越府”,原属播州宣慰司的2安抚司、6长官司亦同时全改设流官。

    1623年(天启三年)由于永宁土司奢氏长期侵夺邻境,并发动叛乱,明朝在镇压了奢崇明的叛乱后,将永宁宣抚司改土归流。

    明朝在云南的改土归流是从正统年间开始的。

    1443年

第三百二十二章 详情(二)(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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