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在地方社会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改流后土目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但有权势者仍乐于自称土目,反映了土目这一名称所象征的权威与荣耀并未因改流而消失。
官府在制度上未曾明确承认过土目的地位,但在很长时间里,实际上容许他们在地方社会控制中继续发挥作用,所以,“勾”政权瓦解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土目”权威的存在也可被视为“彝制”在新的政治、文化环境中的延续。
地方官府在这个问题上采取富于技巧性的政治策略,既通过各种新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推行限制土目的势力,又容许其权威存在以使地方社会不至于失去秩序。
但是,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化,仍然在许多层面逐步显现出其对地方社会的长远影响。
对普通土民来说,改流后他们逐渐认识到了新的制度及其权威——从各级官府直至皇帝――的存在,也出现了借助新的制度向土目的固有权威挑战的情况。
各种主奴之争、主佃之争的案件,反映的正是彝制崩溃后地方社会的重大变化。
随着科举制度在“新疆”的推行,在新的制度下具有更多意识形态“正统性”的绅士阶层也开始成长起来。
许多接受儒学教育并获得功名的士绅,就是在地方上有权有势的土目的后代,但也有一些普通土民在成为绅士的过程中,逐步转变了自己的身份并扩大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力。
在绅士阶层开始成长为地方社会的重要力量之时,由于丧失了文化上的正统性与政治上的特权,原来在勾政权中享有崇高地位的布摩阶层不断走向衰落,其身份发生了重大变动,身份
第三百三十章 黑贵白贱(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