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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宋朝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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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此举既有利监司的按部,又可均调相关两路的财用,故宋人仍目元丰以后为十八路之制。

    如元祐元年(1086年)正月,时五路提刑司尚未合并。但司马光在《三省咨目》中,仍以“十八路监司”为言。

    并且,六年十二月朔,范祖禹亦言,“祖宗肇造区夏,剗削藩镇,分天下为十八路”。

    崇宁三年(1104年)七月,复置京畿路。

    其后所隶变动不常,然京畿路一直延续至南宋初年。

    大观元年(1107年),割广南西路之融、柳、宜州及若干新拓羁縻州,建黔南路,以融州为帅府。但三年即并入广西。

    重和元年(1118年),梓州升为潼川府。梓州路因之改称为潼州府路。

    宣和四、五年(1122年-1123年)间,相继收复燕云之地,建燕山府、云中府两路,是为《宋志》所言26路。然不旋踵,两路尽失。

    此后到了南宋时期,转运司路再度有所演变。

    因为众所周知,高宗苍黄南渡,金人铁骑所至,江淮湖浙尽为兵燹之地。

    于是,建炎四年(1130年),“置京畿、淮南、湖北、京东、西路镇抚使”。

    “除茶盐之利,国计所系,合归朝廷置官提举外,它监司并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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