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削弱世卿的势力,大都采用见功与赏、因能授官的办法委任职官,添设爵位,招徕四方贤能,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官僚制度。
齐、赵、魏、韩等国首先设立了作为“百官之长”的“相”,同时又相继设立了将军之类为武官之首,文武逐渐殊途。
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官制变化情况也不一致,楚国变化较少,秦、燕变化较晚。
由文武合一演变为文武分途,反映出国家军事和行政的必要的分工,但其发展也必然有一个过程。
自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发展较快。
公元前328年,秦惠王以纵横家张仪为“相”,负责外交事务,但这一“相”职还不是百官之长,公元前309年,秦武王以樗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但仍然将兵作战。
以后又相继设立了国尉和将军,文武才逐渐分职。自秦昭王灭东周(公元前256年)以后,加快了官制建设,以三公九卿制为主体的官僚体系算是初步形成了。
文武分职使官僚制度得以迅速发展,据明代董说《七国考》和缪文远的《订补》?所统计,战国时,秦存官名52种和爵20等,齐有官名33种,楚有官名98种,赵有官名58种,魏有官名32种,韩有官名19种,燕有官名19种。
当时,各国仍都有封君。值得提出的是,这些封君虽然按规定还是“世世称孤寡”,“皆世世为侯”,但实际上真正传世的并不多,而且大部分封君在封地内没有统治权,又不是封土的所有者,只有衣食租税权,实际上是官僚俸禄以外的经济补充,与原来的世卿世禄制已经相差甚远了。
“官分文武,
第三百三十九章 公卿士大夫(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