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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古代的救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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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水火盗贼不分家,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

    “金吾”是两端带鎏金的铜棒,对付难管理的社会问题是很有威慑力的。

    《汉书》中说,西汉长安“每街一亭”,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24街,有24个街亭。

    街亭和现在的派出所差不多,街亭里有大鼓,有房间,有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容纳几千人。

    东汉史学家荀悦对于火情的看法是“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防患于未然”是从这儿来的。

    唐代负责火情的组织叫“武侯铺”,分布在城市、坊间,布置的消防兵从一二十人到上百人不等,在全城形成一个火情传达系统。

    灭火工具大多是用猪、牛、羊等动物的皮编织的袋子。

    据说,唐以前都是用这些简单的工具灭火。

    到了宋朝,火好像不那么恣意妄为了,世界上的第一支城市消防队诞生了,组织形式很像现在的消防队。

    负责地方火禁等事宜的防火官叫厢使。

    当时开封等地火禁很严格,半夜就要灭掉一切烛火。

    假如有的人家后半夜烧纸,必须事先告知。

    灭火的兵叫防隅军,也叫潜火兵,都经过严格训练,专门夜间巡逻督促居民按时熄灭油灯、蜡烛等。

    地势高的地方有专门的瞭望火楼,白天黑夜不离人。

    一旦有火情,扑救的各支队配合密切,有的救护、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纹丝不乱。

    北宋仁宗时,已经有了水袋、水囊、麻搭等比较先进的灭火工具。

    苏东坡

第二百零九章 古代的救火制度(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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