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水火盗贼不分家,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
“金吾”是两端带鎏金的铜棒,对付难管理的社会问题是很有威慑力的。
《汉书》中说,西汉长安“每街一亭”,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24街,有24个街亭。
街亭和现在的派出所差不多,街亭里有大鼓,有房间,有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容纳几千人。
东汉史学家荀悦对于火情的看法是“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防患于未然”是从这儿来的。
唐代负责火情的组织叫“武侯铺”,分布在城市、坊间,布置的消防兵从一二十人到上百人不等,在全城形成一个火情传达系统。
灭火工具大多是用猪、牛、羊等动物的皮编织的袋子。
据说,唐以前都是用这些简单的工具灭火。
到了宋朝,火好像不那么恣意妄为了,世界上的第一支城市消防队诞生了,组织形式很像现在的消防队。
负责地方火禁等事宜的防火官叫厢使。
当时开封等地火禁很严格,半夜就要灭掉一切烛火。
假如有的人家后半夜烧纸,必须事先告知。
灭火的兵叫防隅军,也叫潜火兵,都经过严格训练,专门夜间巡逻督促居民按时熄灭油灯、蜡烛等。
地势高的地方有专门的瞭望火楼,白天黑夜不离人。
一旦有火情,扑救的各支队配合密切,有的救护、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纹丝不乱。
北宋仁宗时,已经有了水袋、水囊、麻搭等比较先进的灭火工具。
苏东坡
第二百零九章 古代的救火制度(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