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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气愤至极告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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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有人叫冤,案子的冤情可能比较大,他们就会将案子上报给皇帝,请皇帝定夺。

    这时皇帝认为案子案情重大,他就会派他人重查案子经过,有时就会不了了之,还有这就是真正达到皇帝耳朵里的案子会很少很少。

    再加上下面的官员,官官相护,官员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不会承认自己错判了案子,造成了冤假错案。

    而且会直接贿赂上面来查的官员选择息事宁人,使冤情不能上达天听,甚至还规定告御状有罪。

    例如《大清律例》规定,百姓击打登闻鼓必须有检举贪官、关乎国家大事、有极大冤情等事务方可,否则将以大罪重罚。

    如此重重限制,百姓们自然不敢敲打此鼓。

    但好在此时的宋朝还没有如此限制,可以十分轻松的告御状,也没什么处罚,是一件何乐而不为的事情,正好可以如他们的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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