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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科举制度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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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知县)候选人,三等也具有做县教育局长(训导)的资格。

    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参加人数大约在100人左右,考过了就是‘举人’乡试第一名叫做‘解元’。

    乡试及格了,也才能参加朝廷组织的全国性考试‘会试’。

    会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时间是乡试的次年,地点在首都北京。

    ‘会试’第一名叫做‘会元’。

    如果会试及格了,那就更加值得庆幸了,因为能参加最终的考试‘殿试’了。

    殿试也是在北京考,通常是在故宫太和殿,由皇帝亲自主持。

    殿试及格了,就算考中了,从今以后就能叫做‘进士’了。

    进士按照成绩,分为三等,分别是一甲、二甲、三甲。

    一甲就是前三名:状元、榜眼和探花。

    前三名由皇帝亲自定,考官把参加殿试的考卷大约选出十份,送到皇帝面前,由皇帝最后点前三名,点出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这大概就是急忙清朝的科举流程了,看着的确和明朝相差不多,不过需要说明,虽然看着差不多,但在实际过程中,还是很有差别的。

    首先它就一直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

    也就是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都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

    同时,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

    “乡举”一语见于《周礼》,言乡大夫向朝廷

第二百五十章 科举制度的优劣(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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