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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有趣的做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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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正途,就正常正当的途径,是科举考试。

    那就是努力读书,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先考秀才,完了再考举人,举人完了再参加会试,取得贡士的资格。

    完了再参加殿试,取得进士的资格,进士以后就可以分派官职,派到县里面就可以做七品知县,考中进士,在清朝前期基本上都可以有一个官做,这是正途。

    不过大家都知道,这个正途是很难的,道光之后中国已经有四万万人了,也就是四亿人,每三年才考一次,一次就取三百来人,平均一年取一百人,清朝268年总共就取了26846个人,平均一年101个人都不到,堪称那个时候的创造101,就可想而知竞争有多激烈。

    于是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经过努力没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没考取,怎么办呢?就只能另想它法了

    于是百姓们有需要,朝廷也有缺钱花,自然而然就产生了另一条途径。

    这就是捐纳,也就是花钱买官,不过属于异途,有许多限制。

    可即便如此,捐纳制度在清朝依旧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

    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当然还有其他途径,不过因为时间篇幅关系就不在这一一说明了。

    大家只需要知道,捐纳做官,官员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时候到百分之六十,也就是百分之六十的官是捐纳买来的,剩余百分之四十的官才是科举考试的,但是这主要是中下级官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清朝捐纳制度也说一说。

    前面就已经说过了,我们中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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