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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有趣的做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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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的,五项可以开捐,军需,打仗需要;河工,河决口了,治河。

    三、赈灾,闹大的灾荒了。

    四、营田开荒,开垦。

    五、海防,海防是晚期了,主要这五项可以捐纳,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纳。

    第二,统一主管,这么大一个国家,捐纳谁管,答案是由户部捐纳局主管。

    三,统一入库。

    捐了钱归谁,不是归知县、知府,捐了钱统一交户部国库,后来一部分也分到省里边用,主要要归户部国库。

    第四,统一政策。

    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譬如说吏部官不可以捐,吏部是管干部的,管官员的,不能捐。

    礼部的官不能捐,礼部是管教育,管科举考试,不能捐。

    就京官来说,尚书、侍郎这一级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地方的官员总督、巡抚、布政使这些不能捐,道员、知府、知县以下可以捐,统一政策。

    第五,统一资证。

    要有资格,捐官也要有资格,捐纳也要有资格,乡邻要具结担保,当地要给他开籍贯和清白册。是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要出印鉴的证明,就是资格的审查要统一,这是清朝捐纳制度第一个特点,统一管理。

    第二个特点,就是明码标价。

    什么官,多少钱,它是有规定的。

    咱们可以以乾隆三十九年为例,它价钱很复杂,我就挑了几个主要的,京官就选郎中、主事,地方道员、知府、知县,道员、知府、知县有价钱,在这可以把这个价钱说一下大伙听一听,是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



第二百五十五章 有趣的做官制度(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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