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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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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由于南宋在设置斥堠铺与摆铺时,并未废置原有的邮传系统,这就造成省铺、斥堠铺、摆铺三铺时常并存的情况。

    而为了应付三铺重复混乱的局面,南宋政府对它们作了严格的分工。

    斥堠铺初设时,“专一传递日逐探报斥堠文字”,主要是“探报金贼并盗贼文字”。

    摆铺取代斥堠铺之后,其传递任务与斥堠铺相同,摆铺被废除后,斥堠铺则又承担起所有紧急文字的传递任务。

    常行文字以及非关金兵、盗贼文字由省铺传送。

    像是孝宗隆兴二年(1164年),因摆铺再设,对三铺的分工又有了新的规定:“诸军摆铺止许承传尚书省、枢密院、都督府、沿边州军等所遣发军期钱粮要切文字,余闲缓处不许辄入,并依条入斥堠、急、马、步递。”

    到了乾道时(1165~1173年),又摆铺废罢,则将铺兵放遣,一半归军,余半入斥堠铺。

    摆铺再置时,则“将诸路旧置摆铺之处斥堠铺兵内,拣摘少壮健步谨审铺兵三名,改充摆铺,专一传送军期不入铺要急文字”。

    后又制黑漆白粉牌和雌黄青字牌,分别作为摆铺由诸处发往行在和由朝廷降付诸处紧急文书的标志,以示与斥堠铺文书的区别。

    淳熙十三年(1186年),又规定:“内外军期急速文字专入摆铺,常行文字并入斥堠。

    其元无摆铺处,军期亦入斥堠,常行并入省递。”

    至于其它传递方式的话。

    因为烽燧传递和邮驿传递是使用最为普遍的两种传递方式。

    除此之外,宋时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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