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藏镪不出,民用益蹙,今岁得商人出缗钱六十余万助经费,四利也;岁减盐官、兵卒、畦夫佣作之给,五利也。”
随后政府允许商贾至京师榷货务入纳金银现钱,得交引赴两池支盐。
通商法施行一年,便较客岁增缗钱 1 5 万。
宋代的入中贸易,即是国家为解决边地军需,让渡部分榷卖物品之利润,以邀引商贾参与,由此亦是宋代直接榷卖向间接榷卖转变的体现。
入中实行过程中,作为主要支偿商品的盐茶与作为信用凭证的交引进入流通领域,从而使得入中、榷卖、交引铺户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以入中为契机所形成的交引茶法、茶引法、钞引盐法更是三者息息相关的反映。
盐茶所蕴含的丰厚利润,使得其作为入中的主要支偿商品,易于为商贾所接受。
而政府为鼓励商贾入中边地粮草、物资,往往进行“虚估”,即估算支偿商贾入中的交引、现钱、盐茶等价值会高于入中物资的实际价值。
宋代边地兵兴,为调动商贾入中的积极性,有司视军需缓急会根据边地市价而高估入中物资的价值。
入中河北,粮食每斗可增加65钱,马料每斗可增加45钱;入中西部边邑,如灵州每斗粟可估价一千钱以上,其他诸州亦不低于每斗数百钱;而支偿盐茶时,则原价十五六千至二十千可加抬至百千。
以交引作为支兑中介,将榷卖商品茶盐引进入中制度,一方面盐茶作为入中支偿品代替现钱,在京师因积贮钱币不足而无法支付入中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钱荒
另一方面,如宋太宗时,潭州积茶成山,通州
第二百七十一章 边关局势不妙亦(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