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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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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举取人上债利粮食,雇召人工,两季薅划,指望四月小满之后,造作讫茶,得钱添还债利,并送纳诸般税赋。”

    还有税户石光义等“各为雇召人工,每日雇钱六十文,并口食在外.其茶破人四工,只作得茶一袋,计一十八斤。”

    可见,不管茶园主是自耕还是佃耕,繁忙时节,都需要雇佣大批人工,这种茶叶生产中的雇佣关系,表明了以下几点:

    (1)茶园的茶园主,既能向国家缴税,“并输税免役等钱”,“并纳诸般税赋”,又能支付雇工的工资,“每日雇钱六十文,并口食在外”。

    可见工资已货币化,但茶园主是否是货币资本的拥有者,由于史料问题,我们还尚难断定.

    此外茶园主生产茶叶的直接目的,是要作为商品,投入市场,“指望四月小满前后”,“得钱收买粮食。”

    以及茶园中的雇工,“皆是贫民”,只好“佣力”,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得生活资料。

    茶园中的雇工,是“佣力者”,与茶园主并无人身依附关系,是自由劳动者。

    以上分析说明,在宋代四川,茶叶已摆脱了农村副业的地位,成为一种日益高度发展的商品生产,而大量雇佣劳动的存在,又促进了这一生产的发展。

    同时在宋代四川茶叶生产中,还出现了商人预付货款给园户的情况,如“自来隔年留下客放定钱,或指当茶苗,举取债负,准备粮米,雇召夫工,自上春以后,接续采取”。

    园户“逐年举取人上债利粮食,雇召人工,两季薅划”,这样,商人拥有了可靠的茶货来源,有利于在竞争中获胜。

    而且

第二百七十五章 萌芽(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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