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了前所未有的景象,曾任应天巡抚的福建人周起元称颂说:“我穆庙时除贩夷之律,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很显然,开海以后民间前往南洋各国的贸易活动是极为活跃的,公私利赖,对国家,官府和民生都是极有好处的。
然而开放民间海禁的好景并不长,“万历二十年(1592年),日本关白丰臣秀吉出兵侵略朝鲜,中国海防吃紧,明廷即于次年下令禁海。
到了万历末年,明朝海防日益废弛,海道不靖,随着葡萄牙人,荷兰人的先后东来,横行海上,掠夺船货,明廷又出于海防安全考虑,再次禁海”。
如此算来,明廷自隆庆年间的开海禁,实际上前后不到五十年,东南沿海民间海上贸易的兴盛局面是昙花一现,就在明廷海禁政策的控制下和欧洲人东来的侵扰下,再次步入海外贸易的萧条境地。
明清易代之初,清廷为办铜需要,最初并不禁海,后来为了防止沿海民众通过海上活动接济反清抗清势力,才实行海禁,而且较明代更为严厉,顺治十二年(16655年)六月,下令沿海省份“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顺治十八年(1661年),更强行将江、浙、闽、粤、鲁等省沿海居民分别内迁三十至五十里,设界防守,严禁逾越。
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三藩之乱平定,以及康熙二十二年(1684年)台湾告平,清廷方开海禁,先后于二十三至二十五年间设立闽、粤、江、浙四海关,分别管理对外贸易事务,康熙年间的开海,是全方位的开海,不但东
第二百七十八章 原委始末(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