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者看来,中国作为礼仪教化之邦的内部统治秩序,即基于儒家传统的纲常名教及君臣、父子、夫妻、贵贱等一整套宗法封建等级制度和礼仪风俗,是神 圣不可侵犯的。
而这些是未受教化的外夷所不具有的。
因此,在中外之间划分一条明确的界限,以避免中国内部的统治秩序受到外夷的影响,是绝对必要,万万不可含糊的。
“严华夷之防”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在对外交往中一以贯之遵循的准则。
它的目的是要维护天朝的“法度”和“规矩”。
它也充分显露出对外政策的内向和保守主义性质。
还有就是通过隔绝人民与外界的联系,以稳定专制统治。
因为任何政权制定政策,维护自己统治的安全总是第一位的目标,海禁是朱元璋防御倭寇进犯的措施之一。
明太祖初年原不禁海,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禁频海民不得私出海。”
直接的原因是倭寇侵扰不止,对日交涉又没有结果,同时也是因为当时亡命海上的方国珍、张士诚余部仍然盘踞岛屿,勾结倭寇,不时劫掠滨海海州县,对刚建立的明政权构成了威胁。
禁止国民出海,切断张士诚、方国珍旧部与沿海居民的联系,断绝其接济。
其在海上将难以生存,也必将不功自破。
海禁还使那些想出海勾结倭寇的不法之徒难以得逞。
因此无论是防御倭寇,还是消灭张、方余部,防止勾引倭寇,当时禁海都是可取的办法之一。
另一方面:明中期王朝内部各种矛盾尖锐,社会动荡,朝政
第二百七十八章 原委始末(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