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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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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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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的询问笔录,也不应当成为本案中认定被告人李小虎有罪的证据。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被告人的辩护人来证明被告人有罪,……”

    在公诉人将本案唯一找到的被害人——郝好的笔录提交给法庭时,宁丹立刻提出了异议。

    正如宁丹所说,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辩护律师指证被告人有罪,否则,被破坏的将是整个刑事辩护制度,危害的将是整个刑事审判制度。

    在宁丹坐下后,合议庭成员做了简单的交流,然后审判长举起了法槌。

    “反对有效,郝好的询问笔录,本庭将不作为本案定案证据。”审判长短暂的停顿了一下后,问道,“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需要向本庭提交?”

    “申请商业街派出所社区警官欧阳姗姗到庭,她是第一个抓获被告人的警官。她可以证明被告人的盗窃事实。”公诉人平息了一下心情,把刚刚证据被当庭确定无效后的失落仍在脑后,按计划要求法庭通知欧阳姗姗出庭作证。

    不大一会儿,穿着一身干净整洁警服的欧阳珊珊在法警的带领下走进了法庭。

    她看到了郝好,显得有些惊讶。

    被告席上坐着一个涉嫌盗窃的小偷,而受害人则坐在辩护席上,为偷自己钱包的小偷做辩护。这一幕让她有些不能适应。

    郝好也看到了欧阳珊珊,微微的对她点了点头,并报以我们又见面了的微笑。可这个微笑在欧阳珊珊看来,则更应该是尴尬的笑。

    在证人席站好,例行的宣誓仪式后,欧阳珊珊开始向法庭讲述自己当天的经历:

    “那天我离开派出所,准备前往社区,可刚走到商业

第55章 我反对(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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