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知道大概,专业用词上就差了很多,马肃都打了标记,打算哪天到老姐家上网百度。当然有的连关键词都没有的,马肃只好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反正是小说,不是专业论文,知道有这么回事,能圆的过来就行。
有想法有故事写起来就比较快了,这是第五个晚上,每天晚上七点半左右开始,一般到十点半或者十一点结束,马肃比较克制,毕竟明天一大早还得早起跑步,四天下来,写了将近两万多字,平均每天超过五千字。再写多,感觉人物对话和情节衔接就有问题,虽然大多数桥段来自《鬼吹灯》或者《盗墓笔记》,马肃还是希望自己能够认认真真完成自己的第一次长篇小说的创作。
今天写起来很顺,估计前几天铺垫得很够,情节迅速推进,时间也飞快流逝,到马肃停下笔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半。马肃畅快地舒了口气,像了解了心愿一样心情放松,揉了揉发青的食指指尖,长篇小说看起来挺爽,写起来不仅很累,而且很枯燥。马肃头脑里的念头和稿纸上的线索让他能够顺利推进情节,但是每天到点,他还是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写小说和看小说不一样,看小说废寝忘食是情节和悬念,而这些东西在作者脑子里盘旋了不知道多久,所以想要把这本书写完的成就感才是激励作者写书的重要动力,这就是创作的激情。
马肃的激情就是钱,这很俗气,但是比较真实。他在一边琢磨情节的时候,时刻在想,怎么写才会让读者有继续读下去的兴趣。对马肃这种写文章比较文艺比较灵性的人来说,这么写东西确实还蛮痛苦,但是这才是写书赚钱应该考虑的东西。当然,性格原因,那种逻辑上的硬伤马肃不会去犯,也用不着,
第十四章 赚钱和大表哥(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