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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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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2 韦宝要亲自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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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晋以后,盐业专卖制度进一步加强,《晋令》载:“凡民不得私煮盐,犯者四岁刑期,主吏二岁刑。”

    唐朝的盐利收入达到了“中央实际总收入的二分之一或至少达到五分之二”。

    为了筹措军费镇压安史之乱,唐朝始立榷盐法。榷的意思是独木桥。

    将盐户生产的盐全部低价收购起来,然后再高价卖给民众。

    实行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严厉盐政制度,严禁私煮私贩,违者一斤一两皆处极刑。

    榷盐法实施后,盐价惊人上涨了36倍,每斗达370钱,而官府因此可获得120倍的超额利润。

    唐代刘晏任盐铁使之初,盐课岁入40万贯,大历年间天下财政收入为 1200万贯,而盐利占其大半是国家岁入的一半。

    即使安史之乱平定后,榷盐法仍在继续,其他物价都在回落,只有盐价逆市日涨。

    宋帝国曾为当时世界最富有者,盐利贡献最大。

    庆历年间的盐课高达715万余贯。

    南宋政府财政中,“鬻海之利居其半”。

    在食盐财政之下,北宋时期出现了“盐钞”和“交子”。

    作为一种信用票据,盐钞就是“用钞请盐”。

    对南宋朝廷来说,包括军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悉取于盐钞,故时人有语“南渡立国,专仰盐钞”。

    “交子”由四川的16家盐商联合印发,一交为一缗,这成为世界上最早的纸币。

    元朝政府盐课最多时为766万余锭,财政支出的十之七八依靠盐利。

    元代的盐政更加苛刻和严

【0742 韦宝要亲自动手了】(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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