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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四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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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同舟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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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就永远抬不起头。

    “不跟你说了,除了吓唬人你还会干啥,”潘二懒得再搭理柱子,跑到正生火做宵夜的韩秀峰身边,没话找话地说:“四哥,下午你说钱掌柜的官司打不赢,他要是打赢了咋办,这不是砸自给儿招牌么。”

    “我又不给人写状子,我有啥招牌,”韩秀峰回头看了他一眼,用笃定地语气说:“况且他也打不赢,不信我们可以打个赌。”

    “依我看那个寡妇是蛮不讲理,就许她开染坊,别人却不能,天底下还有王法吗?”

    “别人可以开,只是要跟她家的染坊相隔三十家,不能挨那么近。”

    “这是啥规矩?”

    “这是行规。”韩秀峰看火候差不多了,把剩下的木屑放到一边,直起身解释道:“我之所以敢断定钱掌柜和梁掌柜打不赢,不只是确实有这个行规,而是大老爷前些日子刚判了一个官司。依例而不是依律,并且那个官司比这个官司看上去更不会输。”

    “啥官司?”潘二这次是真好奇。

    韩秀峰并没有直接说那个官司,而是反问道:“潘兄,一斤多少两?”

    潘二不假思 索地说:“十六两。”

    韩秀峰又问道:“要是走马的豆腐店,收人家一斤豆腐的钱,却只给人家十五两二钱的豆腐,你说会咋样?”

    “不晓得没啥,晓得还不砸了他的店,乡里乡亲的,谁敢短斤少两!”

    “可是城里有家磨坊就不是一斤十六两,而是一斤十五两二钱,并且全城就他这么一家。前些日子遇到几个较真的,被那几个较真的人给告到了衙门,你晓得县太爷是咋判的。”



第二十一章 “同舟共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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