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文章里没写,但是王鸽知道他的意图。本来那些随机伤害他人的犯罪分子肯定会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在行凶的过程中会不会遭到被害人的反抗。
按理说这种随机伤人,被害人是完全没有防备的,很容易得手,但是做贼心虚,往往犯罪嫌疑人会去选择一些比较弱小的被害人,这样一来就更加容易达成自己的目的。
而这个发帖的人却选择了一个强壮的人,没别的,只是因为看起来强壮的人身体素质比较好,在受到伤害的时候,例如说外伤出血,能撑得更久,生存几率更强。
发帖者是考虑了被害人能不能活下去的因素,才去决定被害者身份的。
这是一个逻辑思 维十分清楚的人。
“天使的要求很明确,伤人但不致死,随便选一个……那个人不会被我杀死,我避开了要害,在他的大腿外侧用水果刀捅了一刀,然后马上逃离了现场。他不会死,只是轻伤,但是我的妻子会清醒过来。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的行为合理合法,我知道,我应该为我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一直遵纪守法,我无法容忍自己违反法律,去伤害他人。所以,我选择自首。那个被我伤害的陌生人,那个被我伤害的家庭,对不起。我别无选择。我将为我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网友们,别急着骂我……虽然让人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角度考虑有些难,但是当你们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你们会怎么做?”
发帖人写了一些杂七杂八的话,但是已经没有太大用处了。
无疑,自首和认罪的行为在法律角度上来讲会减轻他的罪
第六百一十章 灵魂拷问(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