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在他们说话的时候,距离他们数百公里之外开普敦郊外的间农场里。约翰尼叼着自己的烟斗,吧嗒吧嗒的抽着烟丝。在亮堂堂的客厅里,他穿着身睡袍正在看着自己手中的书。
这是本拉丁文版的《神曲》,约翰尼最爱的书之。尽管作为名间谍头子,ia在非洲南部的负责人。约翰尼去看本神话,这实在有些荒诞。但这是约翰尼的习惯之。
最近生的事情,让他有些头疼。说实话,约翰尼很清楚豺狗的影响力。但他更希望离开非洲这个鬼地方,回到华盛顿去。然后在总局的办公室里面,喝着咖啡下班后去吃牛排。这才是约翰尼想要过的生活。
但自己仅仅是在非洲南部呆了都不到年,显然还没有什么机会是可以让他调离这里的。除非,他能够做出项足以让局长侧目的功绩。然后,他才能名正言顺的调回总局去。
雪狐和豺狗的事情,让他看到了个希望。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将雪狐保护下来,然后试图从他身上挖到些总局不曾掌握的秘密。可惜的是,那头狐狸真的如同他的名字样狡猾的像是狐狸。
他会偶尔透露些有用的消息,还都是总局不曾掌握的。但更多更深入的消息。他却星半点也没有透露出来。
豺狗,对于总局来说是个熟悉却又陌生的团体。曾经双方有过不少合作,这个雇佣兵团也让总局很多人非常的满意。尽管有时候,他们的价钱有些高的。但活儿做的确是不错。
很多时候,总局要处理些事情。但如果是派出武装分队去执行的话,那些五角大楼华盛顿的老爷们又得指指点点。在这些,时候豺狗的存在就是他们所需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