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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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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二章墨守成规心余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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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着战戟悬身下城的,杀。

    上城下城不与众人配合的,杀。

    不是响应号令而胡叫乱喊的,杀。

    放走罪犯遗失公物的,杀。

    长他人威风灭我志气的,杀。

    擅离职守,聚众瞎谈的,杀。

    听到城墙鼓声却在应鼓击过五次之后才赶往办事地点的,杀。

    不在某办事点却擅自进入的,杀。

    带领手下人离开自己的办事处进入别人的办事处的,杀。

    该处办事人员不予捉拿的,杀。

    挟拿私人书信,杀,

    替人请托成私的,杀。

    弃城防事去干私事的,杀。

    偷取他人妻子婴儿的,杀。

    守城期间勾引他人妻子的,杀。

    没有凭证却在军中乱窜的,杀。

    敌人兵将少而说成多,军纪混乱却说整肃,敌人进攻办法愚蠢却说巧妙的,杀。

    敌人用箭射来书信,不经允许而去捡的,杀。

    敌人向城内故示伪善,响应的,杀。

    城内将书信射给敌人,触犯这条禁令的,杀,尸体还要挂城示众。

    趁围城抢劫财物的,杀。

    城内放火的,杀。

    城内失火、不经请示擅离职守,即便出于好心,杀。

    奸**女的,杀。

    故意烧毁粮食的,杀。

    故意损毁兵器工坊的,杀。

    ……一条条,一件件,适数了一下,加到最后一共是八十多条杀令。

    显然,这不是

第一七二章墨守成规心余悸四(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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