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三国之襄武大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八十一章 出则同舆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成为了汉室的社稷之臣。

    不过,当两天后给刘备送车的吏员回来,又带回了一件有关刘备的消息后,饶是刘和放开了心扉,闻之却也不由地对刘备顿生出“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之叹。

    却是刘备行县到了下洛县,查出一个吏员贪浊,将欲治罪,又查出这个吏员贪浊并非是为了自身的贪欲,而是为了能给他母亲供奉好的衣食,刘备因之和赵昶商议,认为:“贪赃虽罪,缘为孝故,罪虽不可宥,其情却可恕”,因而改变了先前治此吏之罪的决定,不仅没有治他的罪,还尽取随行携带的钱财,付与此吏。

    刘备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道:“君孝母,此私情也,我今奉檄行县,此公事也,本不该因君之私情而坏郡中两府之公义,可如今乌桓新破,郡多奸猾,为敦厚风俗,这次就饶恕了你,如再有下次,必不能免。君日后如有所需,可赴将军府见我,我虽无丰财,亦必倾力助之。”

    这番话说得有情有理,恕免这个吏员的罪不是因为这个吏员孝顺母亲,毕竟孝顺虽是美德,可只是私人的感情,不能因此坏掉公事,之所以饶恕这个吏员的贪赃之罪是因为现而今乌桓鲜卑入侵刚被平定,地方多有盗贼,道德沦丧,为了敦厚风俗,使百姓重新知道礼义荣耻,所以才因为他的孝顺而恕免了他的罪过,但如果再有下一次,那就一定要罚之不饶了。

    这个吏员感动地涕泪横流,当天就辞了吏职,奉着老母回家去了。

    刘和扪心自问,这件事要换了是他,他会怎么做?

    刘备尽取钱财,给这个吏员,让他奉养老母,刘和也会这么做,但刘和不会把钱财给这个吏员,而是会直接

第一百八十一章 出则同舆(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