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说道:“《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又云‘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韩非子云:‘一民之轨,莫如法’。‘法’是天下万民的程式、仪表,是公器,应该秉公而行,不可因私而乱!主簿因一己之私,罔顾其真,捏造事实,罗织罪名,而诛渔阳田氏全族,并祸及其友朋、亲属、门下宾客,受罪者四五百人。令人发指,真残民之贼。有这样的人来治理本郡,其患将必更甚!……先生,请你上书州府,要求刺史把他罢免了吧!”
鲜于宣问另外几个弟子:“你们以为呢?”
其中一人说道:“孙儿以为,主簿此举,虽非秉公而行,但却也不算因私乱法,‘残民之贼’、‘其患将必更甚其田’云云更不至於。”这个说话之人乃是鲜于宣的孙子鲜于博,也是鲜于辅的族侄。
“噢?此话怎讲?”
“孙儿记得田公是州主簿的时候,和前刺史刘公来拜访家君,孙儿有幸得以陪同,和他有过交谈,观其举止、闻其言辞,并非是一个残苛好杀的人,也不像是个会因私犯公、睚眦之怨必报的小人。”
那个年纪最长的男子问道:“那他为何乱法,以捏造之罪名诛灭渔阳田氏全族?”
“诸君遗漏了一点,主簿因何而来?因为稽查渔阳田氏走私盐铁一事,而后他家之三河盐场又发生了暴动,郡守被州府问责,羁押于蓟县。主簿诛灭渔阳豪族,这不是他一人可为。主簿乃度辽将军府主簿。度辽将军者刘顺之也,陛下赞曰:‘汉家虓虎’。我闻刘度辽在上谷郡为了实施新政,间接诛灭了上谷韩氏。以我看来,主簿诛灭渔阳田氏全族一事应该是正与此同。”
第二百二十一章 鲜于家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