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大笑,“老子凭什么走?老子难不成还怕了顾鸣谦那个宵小之辈?”
我拼命抑制住心里的那份期待,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提醒自己一定要躲着顾鸣谦。
“桃子,我...”
“没什么,我出去抽根烟。”
还有三个小时就要下车了,我打开行李箱,拿出那本《因为孤独的缘故》。
这是上次非洲之行机场分别之时队伍里的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生送给我的,大家都说他看上了我,我只能套地回应“借你吉言”,毕竟老牛吃嫩草这种好事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我也知道我天生不是个欣赏文学的料,但是别无他法,比嘈杂更让我害怕的,是无聊。
是一个一个小故事,我无法参透作者的奥秘,想着这书比我写的考古调查报告还难懂。
我还是更喜欢十多年前程以山偷偷塞给我的低俗,我总能沉浸在那些错别字里,然后疯狂吐槽,“这主角缺心眼吧?作者更他妈缺心眼!”
不过如果我现在真的再去老那些书,恐怕有失体面。
不过说起低俗,我还曾经成为过这种无脑的作者。
曾经大学的日子里我与顾鸣谦申请了不在学校住宿的机会,合租到学校对面的高层楼房里,无奈北京的房价实在太贵,那时候我也才懂得要付三押一的这个道理,所以在刚刚交完房租的日子里,我们过得捉襟见肘,十分窘迫。
陆女士反复询问我是否缺钱,我只能硬着头皮说“过得很好”,顾鸣谦也是如此。
那个时候网络文学刚刚兴起,为了改变这个窘境,我鼓捣了一个小时注册了一个账号,凭借着程以山多年传输给我的狗
chapter 11 天光(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