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或者百分之十六这样子。
这样看来,文艺界给庄言的百分之十二,确实已经非常有诚意了。
庄言又问“不知道我们签的合同是多少年的,三年还是五年?”
对面停了一下,然后说“五年。”
“是不是有些长了,我觉得三年不错。”庄言其实觉得五年可以接受,但还是习惯性地还了个价,版税百分之十二,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还价,只能在合同年限上较劲了。
三年?小王一下子愣住了,这个他可做不了主,刚才他说的那些条件,已经是首席给他的最大权限了。
小王想了一会,犹豫道“庄言先生,这个,我实在是做不了主,要不我先去请示一下上级,再跟你谈?”
庄言答应了“嗯,可以,那你先去请示吧。”
说了这会话,庄言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好一会,这是肚子对饥饿的抗议,所以庄言刚挂了电话就跑到楼下买早饭吃去了。话说回来,这个工作人员电话打得也是真早,这才七点多钟,难道文艺界网站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都是这么早的么?
庄言不知道,其实这通电话在昨晚就应该打过来的,只不过当时小王把主页上的文字改了之后就忘了联系他。
还是晚上的时候王立健打电话过去问他事情办得怎么样的时候,他才想起来,当时王立健就把他骂了一顿,至于对《活着》的一番大夸特夸也是昨晚的时候说的。
此时在燕京的小王,看着电话有些犹豫不绝,关于合同年限的事情他需要请示一下王立健,只不过现在还没到上班时间,王立健还没来上班,他又怕打电话会打扰到王立健。
最终他还是
第二十四章 实诚的小王(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