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里,嘶哑无助地痛哭。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辆保时捷陪他。车顶已经落了一层雪,两道车灯直光似刃,他的轮廓惨白,五官也很模糊,只有从胸腔里发出的哭声听来是那么绝望。
他怎么了?
陈觉想要过去叫他起来,问他有什么大不了的难关。男子汉大丈夫,应该流血不流泪,居然还跑到冰天雪地里来哭,也不怕把自己冻出毛病。可是走到近处,俯身一看,顿时惊得忘了呼吸——
那竟然是他自己。
泥灰的皮衣夹克,深黑的机车手套,至今仍在他的衣柜里存着,只有相貌青涩些许。那辆保时捷也是自己的?一人一车,躺在雪中犹如丧家之犬。
他几乎不敢认,因为想不起自己竟有这样走投无路的时候。
是谁对他说过有钱万事不难,梦想就是这辈子能发大财。是谁说的,谁说过这样的蠢话?叫他也来试试,来试试躺在冰天雪地里的滋味,来试试万念俱灰的感觉。
他摊开双手,车灯照出掌心几个烟头印。什么时候留下的,不疼吗?为什么要用烟头烫自己?想不起了,通通都想不起了,可忘记也许不是坏事,因为痛苦有时也会超过阈值,就像自己曾经看过的某个电脑程序。
再醒过来,睁眼看到的不是雪地,是病房。
零星的碎片记忆如潮水退去,留下的只有那一眼的惊愕,发现躺在雪地里的人是自己时的那种惊愕。
陈觉一身的冷汗,睁眼看着天花板上的白炽灯,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缓过气。摊开手掌,左掌心的确有几个伤疤,只是不深,以前也没有放在心上过。
病房的门打开,陈念走进来,发现他醒了连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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