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爸妈的儿子,学到的也是爸妈的优点。他像陈宗义一样优秀,又不像陈宗义那么冷血,他像许冬云一样真诚,又不像许冬云那么内敛。他热情,直率,果敢,聪明。他性格懒散,偏偏做事认真,出手阔绰,偏偏又体恤赚钱的辛苦。他是这世上最最独一无二的陈觉,他很好,只是很好的人也会犯错。
他应该像宋珂希望的那样当断则断,可惜他没做到。“忘不掉”这三个字害了他,也害了他母亲,所以他就逼自己忘掉了。这个诅咒梦魇般跟着他,时隔一年,再一次布下天罗地网。
往事在眼前一页页翻过,他看见母亲死在保时捷里。
想起来了,保时捷。三百多万买来的,价格倒不算惊人,不过当时全临江找不出第二台来,这被他引以为豪许久。
当时将车一运回家就遭到父亲训斥,讲他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整一派败家作风。继母却在晚餐时笑着替他作保:“真要是能开上三年,平均下来也不算奢侈。况且陈觉今年表现很好,出去玩还晓得给家里人带礼物。”又朝他爸腕上努努嘴,“之前还说不喜欢儿子送的这只表,现在不也戴得不肯取下来。要我说,儿子只要懂得孝敬咱们,买几辆车没什么大不了的。”
还是妈最懂我。
当天晚上他去献殷勤:“新车坐着特别舒服,改天我带您出去兜风,想去哪都成。”
中式书房看起来不甚豪华,然而布置得温馨宽敞。母亲端坐在红木深漆的书桌后,笑容温和,气质雍容大方,用手里的书脊轻敲他的头。
“少说漂亮话,你买这车难道是为了载我?趁着最近天气好,赶紧跟朋友开出去玩吧,我年纪大了不爱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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