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410章 搬家 渠成!(感谢汉斯的万赏!)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念道:“金石帮、沧海帮成员,近几个月来,一直在城内大肆勒索商户、索要保护费,并犯有伤人、纵火等罪名,经县衙审理,人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县令大人决定将这些人贩发配矿场,服刑三年!两大帮会帮主,直接流放琼州!

    从今往后,再有人胆敢勒索商户,县衙一律严惩不贷!并且为了维护市坊治安,市坊往后每日都会有衙役进行巡逻,同时,城内也会加强巡逻力度,定要保证商户们有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保证百姓们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细查唐代、宋代有关法律就能发现,这两个朝代中刑罚最长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三年,也就是说,犯人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大多数犯人都只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唐、宋两朝的法把三年作为刑期的上限,从一年到三年分成了五个刑法等级。

    之所以没有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主要是因为古代的人口不会像现代一样多,人力资源什么的也不会像现代社会一样不值钱。这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是非常珍贵的劳动力,用来发展生产和耕织作业。一旦广泛的,长久的将犯人扣押拘留起来,是会对整个社会的生产作业产生极大的影响的。

    而且这个时代的有期徒刑不可能是只把犯人们关在牢里的,这些犯人除了被拘禁起来还要完成强制的高强度的劳役。这种做法大致上和现代社会实行的有期徒刑加上劳动改造差不多!

    所以,县衙对于昨天抓捕的地痞流氓的惩罚,还是非常重的!

    “太好了!太好了!以后市坊里就再也没有人敢收取保护费了!”

    “侯爷真是为我等商户考虑啊!这个商务司建得好啊

第1410章 搬家 渠成!(感谢汉斯的万赏!)(3/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