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横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366 成也盐政,败也盐政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那怎么行,商人们千里为财,可不是白白消耗生命。

    等下去,产生的利息都覆盖利润了,根本就没有赚钱的可能。

    没有利润可图,商人们运粮食以及屯田筑城的热情大大降低,致使开中法很难落地执行。

    如此一来,无法再像洪武、永乐年间那般良好运行。

    而后来放弃河套地区的所有权,则直接反应开中法废弛的结果。

    开中法崩坏,盐政收入受到极大影响。为保证盐业收入,朝廷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而是用另一种方式,也就是折色法,试图挽救财政危机。

    弘治五年,时任户部尚书提出纳银领取盐引的办法,即“折色法”。从此规定商人们以后不需再将军需运往边镇,只要向国库缴纳银两,就可获取盐引。

    虽然,国库通过这种方式在一年内就增加百万两白银收入。

    但是,盐政改革,彻底的改变明初开中法“盐政边政相结合”的国家战略,而是用食盐专卖获取财政收入。

    如此短时做法,只看到眼前利益,却没有看到对国家战略的影响。

    原先得益于开中法的边商,为获得更高的利润,直接建设边镇商屯,促进边区军需供应充足。

    但折色法出台,直接将边境经济发展的基础破坏,边商撤出,商屯荒废,边镇军需再度紧张。

    造成的结果便是军费支出大幅提升,反而致使大明因为九边军费支出,陷入更加可怕的财政危机。

    现在看,开中法并不仅仅是一项经济制度,更多的可以看做是国家层面对于国防政策的引导手段,他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

366 成也盐政,败也盐政(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