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从海里捉上来不到十二个小时,做刺身最为鲜美,再沾点田中大厨特制的芥末,保管好吃的不得了!”
春风得意马蹄疾,这大概是李顺目前最好的写照。
他人生的前十八年一直在放牛务农,直到觉醒那天,他才知晓,自己原来是侠客,于是,为了给乡亲们报仇,他深夜潜入魏府,杀了魏横江一家二十四口。
从那以后,他便成了朝廷通缉的要犯。
八年来的躲躲藏藏,连家都不敢回,父母都不敢见,没办法找正经工作,又不愿去偷抢行恶,无奈只能颠沛流离。
如今一朝安定,得到了应有的待遇,顿时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人也自信开朗许多。
被李顺称呼“弟妹”,杨秀儿顿时笑眯着眼睛如月牙儿,如同偷到蜜糖吃得小老鼠一样,乖巧的点点头,吃着李顺递来的菜品。
那边李和与李顺干了两杯酒,便开始说话了。
“老弟,感谢的话就不多说了,以后但凡有用得到哥哥的地方,你一句话,哥哥保证给你把事情办好。”
“李大哥言重了。”
“一点都不言重,老哥我自从出了兰山镇,走南闯北七八年,什么人没见过,什么事情没遇到过?这人世间啊,最是一个踩低捧高。
花花轿子人人爱抬,雪中送炭,却是没人肯做。
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势力想要拉拢我,可一旦知道我的身份,态度完全就不一样了,那种感觉,不像是看人,而是在看奴隶,你懂么?
以为,丢根狗骨头,我就得去咬着。
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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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浅说扶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