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署理县衙的吕瑜。
如果是现代法庭,民事案件确实能用代理律师或者代理人,当事人可以不用出庭。可是在这年代,那个就乱了,根本就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就是负责审判的官员一言而决。如果官员要求一定要当事人到场,那么就算已经死了,尸体都要抬到公堂;如果官员不做什么要求,那也是允许讼师代理打官司的。
幸好吕瑜这边也很通情达理,他同样不想把事闹大。没多久,秦白这里就请了个姓王的讼师。然而就在此时,准备升堂审案的那一刻,黄钟却不乐意了。
当黄钟再次找到吕瑜,提出抗议,没想到吕瑜反而振振有词起来:“钟翁,此番你也是用的讼师,那个白二同样用讼师,这有何不可呢?本官向来清正廉明,断案向来不偏不倚。如你真的不愿,完全可以收回状纸,本官绝不会勉强!”
这年代公堂审案,除了涉及女子名节或者造反等需要密审的案件,其他一律都是公开审理。也就是允许百姓在公堂门外吃瓜嗑瓜子的,为的就是一个形式上的公正。而且娱乐活动很少,这样的吃瓜群众又特别多。因此每逢升堂之日,围观的都是黑压压的一大片。
而有功名的特权之一,就是在这样的断案中,允许不抛头露面,因此黄举人这次同样也是请了讼师。既然是这样,吕瑜就有了道理——既然你能请讼师,凭什么那个白二不能请讼师呢?最好你一怒之下撤诉,就算气不过纠缠于这个程序,来来回回好几次,说不定就拖到新知县上任了,吕瑜心里还巴不得呢。
如此的“清正廉明”,顿时把黄钟气的七窍生烟。他是拂袖而去,然而刚回到家中,与自己请的讼师一商
第172章清正廉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