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接触过,毕竟不是这方面专业出生。
但只要有一个基础,他相信,肯定会有一些天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发展的。
曾经那个世界的理化知识,也只发展了一两百年时间。
他相信,这个世界的妖怪不会比那个世界的人类蠢。
至于律法方面的,那就只能一步步摸索完善了。
妖族从远古时期到现在,虽然繁衍了千万年,算得上是一个极其璀璨的文明种族,可在律法这方面,基本上可以说是粗暴简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一点都没有文明种族该有的样子。
翻开妖族律法的刑典,就会发现,运用决斗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条款,居然多达上百条。
偷盗,揍一顿,情节严重者,断手断脚,行刑者,失窃者本妖。
不服者,可上决斗台,打死无怨,失窃者可拒绝决斗邀请。事实上,因为这条规定而在决斗台上送命的失窃者,不计其数。
所以说,妖怪好起面子来,完全是置生死而不顾。
在方寸看来极其没有道理的,可在这大荒妖地,居然极为盛行。
比如强性与异性发生关系这种事,在这大荒妖地的律法之中,居然也可以用决斗来解决,输者给赢者随便处置。
这在方寸看来,根本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讲了。
纵观整部律法刑典,就会发现,这大荒妖地的律法,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平性可言。连律法都在告诉妖怪们强者为尊,弱肉强食。
若是放在人类社会,非得引起无数义士们揭竿而起不可。
然而,这些律法,在这大荒妖地,却流传了
第303章 收走秘境(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