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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大唐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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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惩处贺兰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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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最后为四郞及时现阻止,但为了皇家声誉也不得不重新挑选太子妃。

    更令武后无法容忍的是,贺兰敏之行为无所顾及到,竟乘令月(太平公李令月)前往武家宅邸探访娘亲期间,逼淫爱女身边过半侍女。

    诺不是四郞(李煜)现告知,自己还被蒙在鼓里。

    想起这些武后心中杀贺兰敏之的心更盛一筹,当即取出书卷,挥笔历数贺兰敏之十大罪。

    第二日早朝,武后当着满朝文武宣布了贺兰敏之十大罪状:“其一,不知廉耻,与外祖母***其二,贪墨二圣赏赐用于建佛像为卫国夫人祈福的财帛,为卫国夫人服丧期间不遵礼制,饮酒作乐;其三,胆大妄为,竟企图逼淫准太子妃杨氏,调戏逼淫公主的随从宫人……”

    武后下令,剥夺武敏之一切官身爵位,没其家产,恢复其本姓贺兰,流放雷州。

    与此同时,朝中与贺兰敏之结交的朝臣一并贬官流放。

    当气势汹汹的长安衙役冲进贺兰敏之家中,锁拿贺兰敏之,抄其家产时。

    府中众多歌妓害怕的尖声惊叫四处逃窜,贺兰敏之从温香暖玉中起身,笑看着围上来面色不善,手中拿着手铐脚撩的衙役。

    穿着深绿色的刑部六品官员越过衙役,笑看着贺兰敏之说道:“贺兰敏之,皇后殿下下令拿你问罪,跟某上刑部大牢走一趟吧。”

    “呵呵呵……那个阴险毒辣的女人终于忍不住要杀我了吗?”贺兰敏之面无惧色轻笑道。

    “哼!”刑部官员轻蔑的看了一眼贺兰敏之,对着身旁的众衙役命道:“还不将罪人锁拿。”

    “喏!”

  

第194章 惩处贺兰敏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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