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亚特兰大村的时候,朱汤达男爵和他签订的契约。那时他还不认识字,又是打心底里认定老爷子不会坑他,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仔细看过里面的内容。
现在事到临头,又关系着自己的切身利益,不仔细点也不行了。只见契约上写着:
“以至高吾主暨克莱顿县的统治者索姆贝拉伯爵之名义,今佐治亚男爵朱汤达册封二级骑士朱利安为亚特兰大村爵士,并立约于此:
朱利安愿奉朱汤达男爵及其合法继承人为主,向朱汤达男爵及其合法继承人效忠。
朱汤达将亚特兰大村全境三百四十顷及以开垦土地八千六百亩授予朱利安爵士,以奖励其之忠诚。&;&;
在其领地之上,朱利安爵士享有如下之权利并需履行如下之义务:
有沐浴吾主荣光之权利与传播吾主福音之义务;
有接受领主保护免受饥馑、贫乏、伤害之权利与保护领民免受饥馑、贫乏、伤害之义务;
有制订法律之权利与遵守领主法律之义务;
有惩治犯罪之权利与义务;
有营造工程之权利与义务……”
老爷子的字写得并不好,不过一笔一划却写得极为工整,也不知道他在这二十多年的领主生涯当中,书写过多少份类似的契约。。
最重要的是后面两项条款。
“……有收取领民赋税之权利,并每年需向领主缴纳五百四十石小麦或与其价值相当之财物作为赋税;
“有征召军队之权利,每年本人需无偿为领主戍值两个月,如有战事发生,当集结不少于八十六之兵力以响应领主征召。”
第十七章 契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