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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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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败家的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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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些骨棒子,小郎君要不要?”

    古代人喜欢肉膘,越肥越好,肥肉不仅好吃,还能炼油,很受百姓欢迎,而骨头认为没肉,就是煮起来还费柴火,平时都是用来搭称,割二斤肉送一根大棒骨头。

    “怎么卖?”

    “也不称了,三文钱一根随便挑。”平日都是白送给熟客的,现在有人想要,屠户就随口说了一个价。

    也就是一个胡饼的价钱,要知道,到后世骨头比肉贵多了,没想到现在是白菜价,便宜到不敢相信。

    郑鹏也不客气,挑了二根大棒骨头,递给屠户包的时候顺口说:“那副猪下水还要吗?不要能不能送给我?”

    “没问题,小郎君喜欢尽管拿去,不过我们不负责包扎。”屠户一边说,一边熟悉用草绳把骨头捆起。

    结算了钱,郑鹏把猪骨头交给绿姝,自己捡起那副估计有十斤左右的猪下水径直离开,远远还听到一些好事者在背后说的话:

    “看起来衣着光鲜,没想到是外强中干,是一个穷酸书生。”

    “就是,贱肉也吃,连肉都吃不起,拿骨头回去啃还算了,连猪下水也要,这得多饿啊。”

    “捡着猪下水还一脸高兴地样子,这得有多寒碜啊。”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说话也不刻意放低声音,郑鹏的内心很坚定,依然是面色平淡脚步轻快,反倒是跟在后面的绿姝气握紧小拳头,俏脸有些发红,心里替自家少爷不值,可一时不知说什么,她满腹疑问,可一时不知怎么说出口。

    自家少爷,不会是想吃肉想疯了吧?

    市集离家并不远,回家后,绿姝刚想问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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