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还没正式设立,那里是印第安人的领地,对于欧洲殖民者来说这样的地方就是谁先抢到算谁的。
而现在,是杨丰先抢到了。
“你看,殷洲还有的是地方,所有殷人的领地我们都可以根据我们需要建立殖民地。”
杨丰得意地说。
“陛下,但恐怕咱们很难有移民会过去,毕竟那里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是农垦种植棉花的话根本不需要跑那么远。”
邵相说道。
“不,我们不需要种棉花,那里另有用处。”
杨丰说道。
他的用处很简单,当作走私基地就可以了,东印度公司之所以和海盗勾结起来,无非就是想垄断东方商品在北美殖民地的销售权,但北美殖民地的那些老百姓可不会喜欢,东印度公司赚钱是最终落进伦敦那些贵族资本家口袋的,而这是他们的血汗钱,那么走私就是最受欢迎的,之前他们走私需要跑到遥远的加勒比海丹麦属地。
那里可是数千里之遥。
而且那里很小,丹麦属地是后世美属维尔京群岛中的圣约翰和圣托马斯两个鼻屎大的小岛,加起来还没两百平方公里,支撑不了大规模的走私贸易,之前就已经很拥挤了。
但新亳城不一样。
那里距离费城也才不过一千公里,这点距离对于走私犯们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而且背后就是北美中部广袤平原,甚至还可以和印第安人合作,通过他们运输到田纳西河,然后再进入俄亥俄河直达新英格兰的核心区,总之北美的英国殖民者会为此而欢呼的,而同样这座城市也将像一个毒瘤般寄生在北美欧
第四八一章 殖民地(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