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不喝,浑身便如同遭了虫灾,咬得浑身不自在。
他喝酒方式极不文明,逼人酒,“一二三三二一”就是六杯,倘若碰上对手,便会梁山好汉似地换大碗,人们送他外号“大一碗”。
为了进一步说明他的酒,不妨再提一下另一个与他有关的故事,据说他儿子刚结婚那会儿,老婆劝他少喝免得被儿媳笑话,他果真便有一顿没喝,到第二顿便已不可忍受了,又不能跟老婆闹僵,吃饭的时候,趁老婆不注意,一杯酒便全部倒入了他惯常使用的大水杯内,待老婆转身端饭时,两口就把酒干掉了。儿子结婚不到一周的时间,他便因酒的问题把儿子分了出去,惹来了不少的非议,尽管对于儿子儿媳的孝顺,他是满意的、自豪的,关系也非常融洽。
千不该万不该的,是他不该玩笑时漏了嘴,自己把这一段说了出来,外号由此而起。他不以为意,吹嘘地说,喝酒拼的是身体,量不大的人,必定身体有病。
据此,我常常怀疑他患有酒精依赖症,也就是说慢性酒精中毒,他的身体居然查不出任何毛病,反比那些量不大却因酒而伤心伤肺的人要强健得多,这也算是一个奇迹吧。
人是应该相信缘分的,他逼酒,却从不对我,原因是他那年为了儿子结婚买了席梦思床垫邀我去看,自然要喝酒,喝酒的人总会给自己找理由,那是我第一次跟他喝酒,自觉酒量的我居然喝了个人仰马翻,全部吐在了他的新床垫上。
为此,我深为愧疚,而他却毫不在意,反倒为我扯心裂肺的呕吐而不好意思,每当谈及我吐酒的样子,他便一脸的恐怖,他说他从不吐酒,吐酒的人不宜饮酒,没有比自己身体更重要的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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