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爽快地答应帮忙。
也是天理如此,由于朋友的帮忙,案子很快就告破了。据说,是朋友违反规定进行了审讯。那家伙自是案件的关键,但此人极滑头难缠,自是坚决不肯承认。朋友出于对我的了解和信任,已然坚信了我所说的猜测,就对他动了刑。这样的人嘴里虽经常说的比铁还硬仿佛自己能够胜过江姐,但只要一上刑就会抽了骨头架子似地软下来,连声地告饶。
事情总算真相大白之后,夏雨被放了出来,尽管她仍自认为是凶手,而那家伙也被放出来监外执行——娘确死于突然地心肌梗死,当时负责抢救的医生证实了这一点儿。
且不说我有故意教训他的意思,只说他一旦获得了自由就开始四处上访,告朋友对他刑讯逼供。由于属于涉法案件,原应去有关执法部门,他却偏不去,非要去政府县委。连朋友也认为,象他这种胡闹绝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他却能坚持不懈。
终于有一天,或许因为政府县委被缠坏了,也或许是他托了关系,反正竟然开始有人调查朋友刑讯逼供的事儿。
朋友不愧是条汉子,一口就承认了自己刑讯逼供的事实,而且主动提供了这方面的证据,便背了个严重警告的处分,当年准备提拔的希望也随之泡了汤。
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我决定意思一下,却都被他坚辞了。我忘了,除了迫不得已地央我去为他儿子安排工作求过前面咱们所提及的那位县委副书记一次之外,朋友就是位帮朋友从不计报酬的人。
我曾经甚不理解,他到底所做何为,但回想起来他求我时自己的那份不情愿,不觉甚为愧疚。
难道他想趁机了了那份人
(六)(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