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我回到家里时,她已带我娘去了医院。为了省钱,背着去的,据说见到医生时她已经虚脱。
这一刻,我好感动:不仅渐渐涌起的与之结婚的悔意霎时便去,而且只觉自己的没有任何深思熟虑的选择竟是如此地伟大——人的婚姻确是现实的,千万不要盲目地去追求志趣相投,若是我选择了一位学历相当者,我不敢想象后果的严重。
对了,找一位学历低于自己的女人,尽管可能自己的儿子或许会因此而不够聪明,但当代却有享不尽的艳福。
去******,一辈子不管两辈子的事儿,最难得的还有男人的尊严。
这不,见我总算到来,她又小鸟依人地告诉我,钱是借我得罪过的那位某人的,难怪他会如此地高傲,难道待别人有求时人非要这样吗?
我就不这样,当然要把严格地执行职务排除之外,否则的话,就太多了,反过来说,如果你没有了职务,人家还求你作甚?
胡思乱想着,妻子显然在唠叨不休地念他的好,说只要一个电话他就叫儿子送过来二千元。
我想,他何以会这样呢?我遍寻记忆也没有找到他何以会这样的足够理由。依稀记得,他曾找我办过两件事,可那些事情都是申请文化许可证之类的该办的事儿,根本算不得帮忙。
正独自咂摸着,他又赶来了,极尽真情地看望了我娘,又留下二千元。
或许商人都是精妙的,见我口不应心地推辞着说自己不缺钱时,他见缝插针地提了找我帮忙且我拒不收礼的事儿,一脸的感谢,却绝口不提我刚才因神志恍惚不跟他说话事后才得知竟因此而得罪了他的事儿,而且给我编造了
(四)(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