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会主动索要回报了,有了这个前提,其他钱物多少都可以谈,下午大将军已经点明了回纥通过贸易可获巨利的事实,二十万匹只是他的还价,完全有商量的余地,他们肯定还有其他条件,我们可逐一商谈,只要他有心议和,最终必有一个两赢的结果。”
李月也赞同地说道:“苗相说得对,我也认为对方必有其他的条件,不妨都听了以后,在全盘考虑。”
三人简单的商量之后,苗晋卿便告辞而去,他还要和其他谈判人员再商量一下谈判细节,而李月则去安排防务,下午他也听出来了,葛伦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自己只带了五百人,而随行的一百多羽林军根本就不能指望。
第二天,唐、回谈判正式开始,回纥果然在二十万匹绢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四个附加条件:
、取消回纥对大唐的附属国地位,双方以平等国家相处。
、大唐向回纥开放贸易,双方在边境互设市场。
、允许摩尼教教士在大唐自由传教。
、大唐对回纥取消火贸易禁令,同时允许回纥工匠到大唐学习制造火的方法。
对于回纥的要价,唐朝代表当即表示,最多把绢的数量提升到十万匹,对第一、第三、第四个附加条件则表示反对。而回纥方面则只勉强把绢的数量降低到十八万匹,其余的条件则态度非常强硬。
自从平川后,李亨便采纳了李月的建议,将全国的火匠户进行统一管理,所有的火均由国家统一收购,若有非匠户身份进行火生产的,将会被严惩,李豫即位后,采取了更严格的控制手段,将全国的火匠户均迁到长安高陵县,每一批火都录有匠户、仓库
第一百五十章 出使三(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