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长史下再设记室参军事、录室参军事和谘议参军事三职,品同六曹。至于朝廷的九卿和五监等职能都分散在六曹之中,不必另设。倒是在六曹之外,又设有监察室、市舶监、盐铁监以及浏河巡检使四职,直接向吴王负责,品阶低长史、祭酒半级。
另外,按照朝廷的意思和旧制,长史、东、西阁祭酒和少仆的品阶为正三品;六曹、四监、参军事的品阶为正四品下;主簿为从五品下;其余各级的副手则相应降半级。而舍人、从事皆为正七品到从九品下不止,各官的俸养皆同朝廷。以上便是我等商议的草案,请殿下过目。”说完便将折子呈给了李月。
李月看了看,又笑着说道:“考虑倒也周详,可以按这个架构设立,以后再慢慢完善,萧大人就直接上报给朝廷备案吧!职能分工只是形,还得定下各种规矩为神,神、形兼备方才可发挥最大的作用。另外我还有几点要告诉大家:
一、以后办公地点就暂用原节度使府,等新吴王外府修好后,大家再迁过去。二、议事规则分外堂议事和内堂议事两种,外堂议事资格为员外郎以上,司马以上者有座,皆不行叩拜礼,以长躬礼为准,外堂议事按每旬一次;内堂议事主要由我、长史、东、西阁祭酒和少仆、吴王府大将军、金陵大都督七人参与,为隔日的下午。
三、以后上递的折子最高级别称“书”;而下发的批文或指示最高级别称为“文”,我直接发出的则称“令”,以免朝廷多心。
四、各位吴王府职官除正常的品阶俸养外,我另设有津贴和司笔二项费用,津贴可以养家,但司笔费只能公干,且司笔费每月需报内府审核。
总之,一切
第七章 政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