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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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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县衙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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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上,却忍不住来了兴趣,十余名士兵,全都凑到了赵冠侯的笼子附近。

    不独如此,就连那些纪女也都往这边看,一名背着金钩火绳枪的巡兵,挡着目光,将水递到赵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毕竟这等恶劣环境下,多喝几口水,往往就是多一条性命。

    围观的人群里,也不时爆发出喝彩声,高喊几声好,有人扯着脖子喊道:“唱的好,这快赶上谭贝勒了,好样的!”。

    赵冠侯选择这种方式,目的也在于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一语不发,或是学着那些人一起骂人,结局多半是被晒死在笼子里。他上一世就对骂人比较反感,除了显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软弱。

    骂人实际就是代表自己对别人无可奈何,只能骂些脏话自我安慰,如果骂人有用,还要杀手干什么。与其想着怎么出气,不如先想着怎么活下来,只有先吸引到足够多的关注,才有可能活着离开。

    津门这边对混混的认知,与他上一世不大一样。上一世的有活力社会组织分子,年轻时多半靠勇力,谁能持西瓜刀砍出一条街,便是组织里极出名的豪杰。如此混上几年不死,大抵就能成为一方头目。再后来就要靠机缘、钞票、脑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从青皮变成董事长。

    而这个时代津门混混,出来混江湖,靠的一是硬骨头,二是脸面,三是规矩。个人武勇,气力本事,反倒处于次要因素。在时下大金朝的津门江湖里,一个硬骨头的残废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这个城市的江湖规矩,就是如此。混混开逛成名,并不依赖拳脚,而是靠卖打扬名。谁若是能挨打滚堂,不避刀斧谁就是好汉。若是

第二章 县衙卖打(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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