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写好了,可是拿到衙门里,却被县令驳了回来。物证对孟家严重不利,换了谁来,也不会做出对孟思远有利的判罚。
“孟某在出事之后,也想过找李头领帮忙,可是他跟我的很清楚,鞋坊只是一处锅伙,就算拼上全部人的性命,也是斗不过元丰当背后的庞家的。再袁道台现在于站练兵,于津门专治锅伙中人,若是此时起人马撕打,结局只能是被新军弹压下去,白白送命而已。赵壮士有这个心意,孟某很感谢,但是你年纪尚轻,也有如花美眷,不该去冒这么大的风险。这颗珠子的事,孟某另想办法就是。”
赵冠侯头“原来是一颗五孔珠么?这东西我没见过,想来必然是一件很珍贵的宝贝,也就难怪庞家人动心。这事若是打官司,孟东家确实赢面不大,因为证据不在你的手里。可讲证据,那是衙门的事,锅伙讲的是个道理是非,不是证据。你养了我们这么多年,在掩骨会上投了这么多钱,我们就得帮着你出头,这就是道理,这就是是非。孟东家放心,这件事,我会尽快帮你结局,保证让宝珠完璧归赵。”
他指了指自己的腿“我这腿,还得养半个多月,孟爷见谅,那珠子左右也不是今天才没,多在对方手里几天和多在对方手里半个月,也没有太大差别。等到我的腿可以走路之后,肯定会去和对方把帐算清楚的。”
孟思远对于传家宝自是重视的,可是作为商人,他也知道谈判中,掩盖自己意图的重要性。如果被对手轻易看穿虚实,接下来自己会一败涂地的。因此,他对于赵冠侯的辞,并没有表现的太激动,而是想了想问道:
“赵壮士,若是宝珠真能替思远找回,您就是思远的恩人,今后鞋坊
第三十三章 宝珠(5/6)